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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
TIME: 2024.08.05

  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的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全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地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

  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建设。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

  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

  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指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1.7%以上,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到203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一下子就下降,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力争达到16%以上,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1.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持续做好控煤工作,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十四五”时期煤炭消费继续减少,完成国家下达的控煤任务目标,“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进一步减少。严控新上耗煤项目,对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实行煤炭减量替代。优化本地煤电机组运行,强化能源电力保供风险管控,合理管控机组煤耗。有序推动自备燃煤机组改燃关停。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加强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耗煤行业管理,推动工业终端减煤限煤。加大燃煤锅炉改燃关停力度,提高煤炭集约利用水平。

  2.大力发展新能源。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重,充分挖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资源潜力,逐步扩大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装机容量。加快开发太阳能,充分的利用建筑屋顶,盘活盐碱地等低效闲置土地资源,全力发展光伏发电。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结合区域资源条件,积极开发陆上风电,稳妥推进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地热能,积极地推进地热资源综合高效利用。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鼓励生物质能多种形式综合利用。落实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完成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到2025年,全市投产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超过800万千瓦,除风电、光伏外其他非化石能源消费量达到388万吨标准煤。到2030年,全市可再次生产的能源电力装机容量进一步增长。

  3.强化天然气保障。进一步深化与上游供气企业合作,巩固多元化、多渠道供气格局,保障全市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合理引导工业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鼓励建设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系统。支持车船采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消费量力争提高至145亿立方米。

  4.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拓展跨区域送电通道,到2025年,全市外受电能力力争达到1000万千瓦。扩大外受电规模,在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的前提下,到2025年,力争外受电量占全市用电量比重超过三分之一、外受电中绿电比重达到三分之一。

  1.全面提升节能管理能力。推动节能管理源头化,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项目用能和碳排放情况做综合评价,开展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2.实施节能降碳重点工程。组织实施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程,持续深化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商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落实能效约束,对标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等高耗能行业开展节能降碳改造,分行业制定改造目标,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实施园区节能降碳工程,以高耗能高排放项目集聚度高的园区为重点,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系统,推广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探索发展智慧能源系统。组织实施城市节能降碳工程,推动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大力推广已取得突破的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支持开展产业化示范应用。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针对重点企业的主要工序、重点用能系统等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深入挖掘节能潜力,到2025年,累计为400家公司可以提供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严格执行能效标准,制定落后低效重点用能设备淘汰路线图。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审查和日常监管,强化生产、经营、销售、使用、报废全链条管理,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确保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全面落实。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加强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管理,优化用能结构,鼓励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探索多样化能源供应方式,倡导使用可再次生产的能源,鼓励数据中心就地消纳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推行用能指标市场化交易,提高绿电使用比例。推动新型基础设施绿色设计,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不超过1.3,严格执行通信、运算、存储、传输等设备能效标准,淘汰落后设备和技术,推动高密度、高能效、低能耗的设备应用,加强绿色数据中心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既有设施绿色升级改造,鼓励采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等先进节能技术,开展中型及以上数据中心能耗计量监控系统和负荷管理系统建设,统筹数据中心余热资源与周边区域热力需求,提高设施能效水平。对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加强能源计量审查和节能监察,规范用能行为。到2025年,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普遍不超过1.5。

  1.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探索“互联网+”绿色制造新模式,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技术改造。到2025年,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下降高于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水平。

  2.积极构建低碳工业体系。依法依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已退出产能的设备不得恢复生产。

  3.推动钢铁、建材和石化化工行业碳达峰。到2025年,超过30%的钢铁产能,高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到361千克标准煤/吨,转炉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达到-30千克标准煤/吨。

  4.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建立管理台账,以石化、化工、煤电、建材、有色、煤化工、钢铁、焦化等行业为重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节能技术改造。

  1.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绿色建材规模应用与循环利用。快速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推广钢结构住宅,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到2025年,全市国有建设用地新建民用建筑具备条件的,实施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100%。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倡导绿色低碳理念,坚持“留改拆”并举,防止大拆大建。到2025年,新建绿色生态城区1至2个。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编制本市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更新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加强适用于天津本土气候、不同建筑类型的节能低碳研发技术和推广。推动超低能耗建筑、低碳建筑规模化发展,扎实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零能耗建筑、零碳小屋等试点项目。快速推进居住建筑、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逐步推行能效标识及能耗限额制度,不断的提高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水平及管理智能化水平。研发基于综合气象参数的智慧供热动态调控技术,提高居民室内热舒适及节能水平。持续推进供热旧管网改造工程实施,有序推进供热计量收费,下达供热计量项目计划,定期发布采暖期供热计量修正系数。到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新建居住建筑五步节能设计标准执行比例达到100%,实施公共建筑能效提升改造面积150万平方米以上。

  3.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光伏发电与建筑一体化应用,不断的提高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建筑应用比例。深入推动清洁取暖,推进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4.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推进绿色农房建设,加快农房节约能源改造。持续巩固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成果,坚持因地制宜选择取暖方式。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里的生活中的应用。发展节能低碳农业大棚。推广节能环保灶具、电动农用车辆、节能环保农机和标准化渔船。加强农村电网建设,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

  1.组织开展绿色公共机构试点建设。推动太阳能供应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开展太阳能供暖试点。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实施“公物仓”管理制度。抓好公共机构食堂用餐节约,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到2025年,全市公共机构用能结构持续优化,用能效率持续提升,在2020年的基础上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下降5%、碳排放下降7%,力争80%以上的处级及以上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建成一批节能低碳的绿色公共机构典型试点。

  2.组织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积极推动区级行政区、功能区、商务区、工业园区,以及企业、社区等开展低碳(近零碳排放)试点建设。支持津南区创建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在产业绿色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绿色生态屏障碳汇、重点领域节能降耗、社会低碳文明发展等方面形成示范。加快天津电力碳达峰先行示范区建设,围绕能源供应清洁化、能源消费电气化、能源配置智慧化、能源利用高效化、能源服务便捷化、能源行动社会化,构建整体协同、各有侧重的综合解决方案。

  3.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示范。有序推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制定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总体方案,健全组织推进、制度政策、技术保障、监督管理体系,以工业园区、街镇为基本单元,分类分批推动创建,到2025年,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东丽区、滨海高新区、天津东疆综合保税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基本建成“无废城市”,其他区域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奠定基础。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制度化、常态化,打造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和绿色产品,到2025年,全市绿色生产单位达到300家。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重点依托天津港保税区临港片区,推动氢能产业集聚发展。鼓励钢化联产,探索开展氢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