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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印发实施工作方案 规范地热能开发利用
TIME: 2024.07.17

  6月26日,滨州市召开《市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政策吹风会。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市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今年3月份正式印发实施,规范指导地热能开发利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丁海廷就《方案》内容作了具体介绍。

  地热能作为一种绿色低碳、循环利用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清洁环保、稳定可靠等特点。开发利用地热资源,对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实现清洁取暖、改善生态环境、推动产业体系升级等具备极其重大意义。滨州市位于地热资源富集区,开发利用条件好,但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目前尚处于摸索探索和起步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快速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结合滨州市实际,市政府办公室决定起草和印发《方案》,规范滨州市地热能开发利用,指导全市更好地开展工作。

  市委市政府格外的重视地热能开发利用,主要领导对地热能开发利用做出批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要求制定滨州市的工作方案,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坚持有解思维,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在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分析论证、多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方案进行起草编制。

  关于指导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政府引导、规划管控、因地制宜、示范创新、高效率节约能源,优化资源配置,强化要素保障,规范简化管理流程,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加快地热能科学合理开发、节约集约利用,推动节能减排、落实“双碳”战略,擦亮“海韵河秀•品质滨州”城市名片。

  关于根本原则。共五项:一是科学规划,依法管控。严守“三区三线”和“三线一单”,优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布局,推行节水环保技术,合理的安排开发时序,推进地热能规模化、集约化开发利用。二是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整合创新资源,营造公平的投资环境,充分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鼓励投资主体热情参加地热能开发建设,探索商业化投资运营模式,推动地热能市场健康发展。三是因地制宜,多元发展。充分的发挥滨州市地热资源储量大、分布广等优势,因地制宜、有序推广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经济高效、积极开展地热能综合梯级利用,有效弥补供热热源替代缺口,大力提升工业用热和民生供暖保障能力,带动地热能产业链延伸发展。四是强化监管,保护自然环境。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加强资源勘查与评价、项目开发与评估、环境监视测定与管理,严格全程监管,强化开采回灌,促进地下水保护,推进地热能清洁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五是示范引领,鼓励创新。结合资源规模、分布特点等,探索推行地热能勘查、设计、建设、运营一体化开发模式,努力创建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效果非常明显的地热能利用示范项目(示范区),打造“样板”,引领地热能规范有序开发。

  关于工作任务。《方案》共明确科学编制专项规划、加强地热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依法开展地热矿业权出让登记、加强监测监管、强化用地用林保障、强化资金支持、引导推广示范创建和协同推动“地热能+”产业化发展等14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了任务分工,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具体抓好实施。

  关于组织实施。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市政府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推进专班。《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设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过程管控,抓好方案落实。二是强化协同配合。有关部门立足部门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定期研究分析,解决重大问题。《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细化推进措施,出台支持扶持政策,布局示范项目,确保省政府支持措施落地见效。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的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地热能开发利用有关政策和典型案例,普及地热能知识,提升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强化地热监管。严格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的常态化监管,加强地热能项目安全运作和民生供暖保障监督检查,强化地热能项目在线计量设施运行、水温、水质、流量等动态监测。同时明确建立企业回灌信用档案,对失信企业重点监督并限制其新的地热能开发利用。五是分类妥善处置。对历史遗留并实际利用的现有地热井,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论证评估,依规定依法分类妥善处置。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将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对照《方案》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加强部门协同,合力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让地热开发利用红利惠及千家万户。(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