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记者梁璠)陕西省物价局10月23日出台了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意见,从完善电价政策、气价政策等方面提出支持陕西省冬季清洁供暖的具体实施意见。
陕西省“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峰段为每日8时至22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居民生活用电谷段为每日22时至次日8时,用电价格在现行对应标准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2元。
城乡居民用户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不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政策,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利用谷段电价较低的政策,降低“煤改电”用户用电成本,促进冬季清洁取暖和电能替代加快发展。
适当调整陕西省居民阶梯电价执行周期,对省内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电锅炉、电地热、电热膜等方式取暖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经用户申请和电网企业认定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用电量全部执行居民阶梯第一档电价不加价,年内其他月份执行相对应的居民阶梯电价,以此减轻居民采暖电费负担。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陆上管道天然气供农村“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执行;供城镇“煤改气”采暖用气门站价格,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陕西省居民家庭独立采暖壁挂锅炉用气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暖用气按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执行。市政集中供热企业供暖用气上游门站价格和省内管输价格执行非居民用气价格,城市配气价格按居民用气配气价格执行,终端销售价格可由供用气各方协商下浮。
引导清洁供暖形成合理价格。地热能、干热岩、小区自备锅炉等符合环保要求的区域性集中供暖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用热各方综合考虑供热规模、供热效率、入住比例、供热时段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供热价格。
陕西省物价局要求,各地要充分的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采取价格协商、公布成本核算办法等措施,引导供热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或调整供热价格。
此外,加强完善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违规设立或越权出台的收费项目坚决清理取缔。加大执法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开展清费治乱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供热供气等垄断企业违规向市场主体收取碰口费或配套费,加强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强化举报、查处和问责机制,为清洁供暖发展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营造良好秩序。
5月27日是杭州G20峰会倒计时100天。物价局表示,价格部门将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价格欺诈、擅自涨价、乱收费等影响市场行情报价稳定、有损杭州城市形象的价格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视情予以曝光。
记者在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采访时,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中心收费是参照三亚市物价局文件的,规划图纸打印这一项的收费是:A1,200元;A3,100元;A4,50元。
据《国际旅游岛商报》报道日前,有三亚市民反映称:“外面打印店打印一张A4纸才1元,而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打印一张图少说50元,多则上百元”。而记者在三亚市规划信息中心采访时,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中心收费是参照三亚市物价局文件的,规划图纸打印这一项的收费是:A1,200元;A3,100元;A4,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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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物价局10月23日出台了清洁供暖价格政策实施建议,从完善电价政策、气价政策等方面提出支持陕西省冬季清洁供暖的具体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