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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煤改电”“煤改气”最新补贴政策一览
TIME: 2024.08.07

  进入2022年以来,北方多地陆续出台2022年“煤改电”“煤改气”补贴标准,支持清洁取暖等相关工作推进,本文汇总了最新出台的补贴政策,以供参考。

  2月23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发布《怀柔区2022年农村地区“减煤换煤”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对“煤改电”“煤改气”相关补贴说明如下:

  取暖“煤改电”:一是电价补贴。对享受取暖“煤改电”电价补贴的住户,取消阶梯电价,并实行谷电价补贴政策,即在每年采暖季(本年度11月1日—下年度3月31日)低谷电价时段(晚20:00至次日早8:00),在享受低谷段优惠电价0.3元/度的基础上,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补贴0.1元/度,按照用户低谷段用电量,每个采暖季用电补贴最高1万度/户;

  二是户内线路改造补贴。用户电表以下至电采暖设备的户内线路改造,区财政按照空气源热泵水暖机每户1500元,空气源热泵热风机、蓄能电暖气每户2000元的标准安排资金。

  三是设备购置补贴。对农村用户安装的空气源热泵水暖机按照现存房子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市、区财政每平方米各补贴100元),最高不超过24000元。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按照设备购置费用80%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4000元。蓄能式电暖气按照设备购置费用80%的标准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其中市财政补贴设备购置费用的三分之一,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贴)。

  四是采暖末端补贴。对山区“煤改电”村庄,按照最终审计安装空气源热泵水暖机的总户数,每户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取暖“煤改气”气价补贴:在执行市级气价补贴政策的基础上,区财政按照山区用户0.7元/立方米、平原用户0.5元/立方米的标准给予补贴,每户采暖季用气量最高补贴2500立方米。

  2022年1月10日,山东荣成市住建局、财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荣成市2022年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在补助政策方面,《方案》明确,荣成市主推碳纤维电热板取暖方式,每户安装两片,每片1200W,碳纤维电热板招标栏标价为0.77元/瓦,由各镇街负责组织实施,所有取暖设备的补助均按1478.4元(0.77*2400*0.8)进行补助,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空调、小太阳等不在补助范围)。

  设备运行补助方面,采取燃气取暖的,燃气每方补助1元,一个采暖季补助最多不超过1200元;采用电取暖的,按清洁供暖相关电价规定执行,同时每度电补助0.2元,一个采暖季补助不超过1200元;列入清洁取暖建设范围自行安装清洁取暖设备的,只给予运行补助,不予设备补助;运行补助暂定为3年。

  3月7日,山西省阳曲县人民政府发布《阳曲县2022年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气工作方案》补贴标准提到,针对“煤改电”取暖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低温空气源热风机、浅层地热能热泵和双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94%,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4万元;采用高效电锅炉、蓄热式电暖气、高效电暖气和热库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89%,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4万元。

  每个采暖季(151天)市县两级财政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一、补贴范围。包括2021年度—2023年度全市新增的“煤改电”及“太阳能+”用户。

  二、补贴办法。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在执行山西省发改委规定的采暖用电价格的基础上,实行阶梯式分级补贴。

  三、分布式“煤改电”用户采暖费率由项目所在地政府研究制定,市本级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项目所在地政府财政统筹使用。

  四、补贴资金由市县(市、区)两级财政承担,市级财政根据实际完成改造的户数(以竣工验收确认的户数为准),按照一个采暖季300元/户标准拨付给县(市、区)财政,其余补贴费用由县(市、区)财政承担。

  2022年,娄烦县人民政府发布《娄烦县2022年农村地区“煤改电”工作方案的通知》,补贴标准如下:

  1、农村“煤改电”10千伏及以下配套电网工程给予30%的补贴,其余费用由国网太原供电公司负责。

  2、农村“煤改电”取暖改造。采用空气源热泵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用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94%,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2.74万元;采用蓄热式电暖器和高效节能电暖器供暖的居民,设备购置费由市县两级财政补贴89%,补贴最高不超过每户1.44万元,农村“煤改电”用电价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省2019-2021年“煤改电”用电几个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委商品发【2019】458号)执行。实行峰谷时段计价、用电量计价、平段电价计价三种计价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最经济的计费方式。每个采暖季(151天)市县两级财政对完成“煤改电”的农户每度电补贴0.2元,最高不超过2400元。

  《长垣市2022年农村清洁取暖运营补贴资金实施方案》明确,依据《关于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备案的通知》(财建〔2017〕580号)和《新乡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新财建〔2017〕26号)等文件要求,考虑真实的情况,“煤改电”运营补贴资金标准为每户228元,“煤改气”运营补贴标准资金为每户465元。

  3月11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吴忠市利通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1—2023年)》,针对农村居民采用工业余热集中管网供热、煤改气(天然气取暖、液化石油气取暖)、煤改电“双替代”工程等不同供热方式来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中央专项资金补贴标准为平均3500元/户,利通区财政按照平均1800元/户的标准配套资金,居民按照不低于1000元/户的标准自筹。补贴范围最重要的包含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建设费用。2021年已进行清洁取暖改造的农户,纳入补助范围,按照确定的中央补助、利通区配套、农户自筹的比例标准,根据实际安装设施设备的情况按比例进行补贴。

  2月8日,盐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盐池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补贴范围最重要的包含设备购置费及项目建设费用,且清洁取暖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包含窑洞),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1.采取燃气壁挂炉供暖方式来进行改造的: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3500元/户,其余部分由企业和农户承担。

  2.采取本方案中其他六种重点安装方式、三种附加安装方式做改造的: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3500元/户,地方资金补贴标准为1800元/户,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热泵热风机+电直热供暖方式、空气源热泵热水机供暖方式、电蓄热供暖方式、“太阳能+多种辅助能源供暖方式”燃气壁挂炉供暖方式六种重点安装方法、二氧化碳低温空气源热泵供暖方式、太阳能与地源热泵耦合跨季节蓄热供暖方式、生物质供暖应用方式三种附加清洁取暖安装方法)

  3.采取“光伏+清洁取暖”方式来进行改造的:安装清洁取暖改造享受中央资金补贴标准为3500元/户,地方资金补贴标准为1800元/户,屋顶光伏安装享受我县分布式光伏项目相关补助政策,其余部分由农户承担。

  4.自主安装:2021年6月1日以后已安装取暖设备的农户(已享受相关补贴政策的农户除外),只要符合本方案中七种重点安装方法及三种附加安装方式均按照以上补贴标准给予补贴。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