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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合格证制度 北京共发出44万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TIME: 2024.02.14

  新京报讯(记者 周怀宗)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自今年3月印发了《北京市2020年试行食用农林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至今,北京全市已有59家规模化生产主体试行了合格证制度,共开出4.4万张合格证。

  2019年12月17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

  根据文件,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并出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

  据介绍,合格证的内容,应至少包含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名称、产地、联系方式等种植养殖生产者信息;开具日期;承诺声明等。承诺内容有不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及非法添加物,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规定,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农药兽药残留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合格证线日,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园林绿化局,按照农业农村部文件精神,加强完善细化方案,印发了《北京市2020年试行食用农林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农安处副处长刘永霞介绍,北京方案有五大特征:第一,区域方面,包括本市生产基地及本市生产主体的外埠基地进京产品。第二,主体方面,包括全市农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还将“三品一标”认证主体列入试行计划,同时增加了获得“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称号的相关区的部分小农户。第三,品类方面,包括蔬菜、水果、畜禽、禽蛋、养殖水产品、干果等。第四,措施方面,强化主体信息的完善与动态化管理、推进分级分类三种模式试行等七项措施。第五,组织方式方面,实行部门联合、上下联动,统一制定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分头组织落实的方式。

  据了解,目前北京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处在试行阶段,当前主要在规模化生产主体中试行,包括全市农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截至7月底,13个区的59家规模化生产主体已试行了合格证制度,共开出4.4万张合格证。此外,根据计划,到今年年底,力争实现全市规模化生产主体的全覆盖。

  记者看到,合格证名称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主体为绿色。合格证内容有产品的名字、数量/重量、产地、生产者、联系方式、开具日期、承诺内容等。除此以外还有一个二维码。

  刘永霞介绍,自今年3月开始,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经过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后,制定了统一规格和样式的合格证。合格证主要供生产主体参考使用,包括标签式、电子、二联单式三种。其中,标签式合格证一般适用于以固定包装出售的产品,如盒装鸡蛋等;电子合格证一般适用于以固定包装出售、包装体积较小、包装数量较大的农产品,如小盒包装的蔬菜、肉类产品等;二联单式合格证一般适用于以散装或者非固定包装出售的产品,如散装蔬菜,用周转筐、泡沫箱、塑料袋等包装的蔬菜、食用菌等,桶装的水产品等。

  刘永霞介绍,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发了“北京市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公共服务平台”,生产主体在注册登录后,输入合格证相关信息,即可选择打印出不一样、不一样的规格的合格证,包括标签式合格证、电子合格证和二联单式合格证。可适应不一样类型、不同包装方式农产品的合格证开具需求。

  生产主体也可以输入认证、检测和生产的全部过程等信息,在合格证上以追溯码的形式进行展示。该系统可支持多种类型的普通台式打印机、工业标签打印机和手持蓝牙打印机。另外,生产主体还可选择使用“合格证公共服务平台”手机APP系统,并通过手持蓝牙打印机进行合格证打印。

  同时,“合格证公共服务平台”还与“北京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名录”和“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进行了无缝对接。已进入名录的规模化生产主体,可通过全市统一分配的专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服务平台,平台自动显示主体的基础信息,只需输入产品的相关信息,即可打印合格证。追溯系统的相关信息也可自动关联到服务平台,方便生产主体打印带有追溯码的合格证。

  刘永霞介绍,合格证是一份生产主体的承诺书,承诺对自身所生产的食用农产品质量负责。因此,对生产者来说,是一个提高农产品生产安全意识的举措。

  对监管部门来说,因为“合格证公共服务平台”与“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对接,所以更方便监管和追溯,如果出问题,很快就能得到产品的生产者、产地等详细信息。

  对消费者来说,通过合格证上的信息,即能看到商品的生产者是谁、产地在哪儿、生产者的承诺是什么等。此外,刘永霞介绍,如果合格证上有追溯码,还能够最终靠扫码的方式,获得进一步的产品信息,比如生产的全部过程、生产主体更详细的资料等。